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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消息:十二日澳门劳工事务局公布二零零五年四月份治安警察局及其与劳工事务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联合打击非法工作行动的统计数字,在上月进行的一百六十七次稽查行动中,共查获非法劳工四十二名。同时,移交检察院的非法劳工案件有二十三宗,涉及被拘者二十二人。
特区政府重申,雇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除可被判处二至八年徒刑外,还会按所牵涉的每一雇员科处二万至五万元罚款(澳门元,下同),而雇用持有为他人工作许可的非居民,则按所牵涉的每一雇员科处一万至四万元罚款。对于未持有工作许可而在澳门工作或在许可地点以外工作的非居民,除了可被科处五千至二万元的罚款外,亦可被处以两年内禁止在澳门从事任何劳务活动的附加处罚。此外,非居民为自身利益亲身及直接从事活动必须先取得为此效力的行政许可,若不遵守有关规定则可被科处二万至五万元的罚款,同时,两年内亦可被禁止在澳门从事任何劳务活动。
特区政府再次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而要挺身作出举报,因为有效遏止非法工作的行为有赖市民协助。(记者梁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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